(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落实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度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执行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超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制度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建设,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贯彻执行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善基金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引入参保人和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估和谈判机制。建立沟通协商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
(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统一的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医保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山南市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正科级)预算单位,下设4个科,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待遇保障和医疗服务管理科,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科。拟定山南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机关财务,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经费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有关项目的管理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核定缴费,关系转移、资格认定等经办工作,统计相关数据,编报医疗保障统计报表,承担市本级医疗救助经办工作,医疗保障信息服务工作,整理、收纳、管理医疗保障相关业务档案。
山南市医疗保障局收入总预算22566.9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18.32万元、上年结转348.65万元;支出总预算22566.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9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3万元。
山南市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量22566.97万元,同比增加269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8.65万元,占0.02%;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218.32万元,占98.45%。
山南市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量22566.97万元,同比增加2690.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96.53万元,占3.53%;项目支出221770.44万元,占96.47%。
山南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566.97万元,同比增加2690.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2218.32万元、上年结转348.6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9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3万元。
山南市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66.9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690.4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山南市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66.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1万元,占0.72%、卫生健康支出22399.53万元,占99.26%、住房保障支出52.13万元,占0.0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26年预算数为725.5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82.1万元。主要是单位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高海拔工龄折算、住房补贴、家属小孩肉价补贴、水电费补贴、独生子女费、防寒烤火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各类保险缴费干部职工休假探亲路费、未休假补助、住房公积金、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补助、伙食补助、独生子女包干费等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6年预算数为70.9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5.8万元。主要是单位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项目支出2026年度预算数为21770.44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2602.51万元。主要是2026年能力提升资金、强基惠民、党建经费、法律顾问、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补助资金、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大骨节病患者救助保障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西藏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技术维护费、网络租用费、医疗保险管理经费、举报奖励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24小时医保自助服务机互联网专线业务。
山南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6.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5.5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0.9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车辆保险。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作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山南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费20.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5年增加0.5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主要原因是公车维护费同比上年支出较多。
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2026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6.5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87.9万元(增加)11.04%。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26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3个,资金21770.4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7937万元,地方资金3833.44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